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关于公布第十八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》(宝文理院研字〔2025〕15号),结合项目执行期超过60%及工作实际,现就第十八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项目组依据《第十八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》(附件1),符合结题条件的填写《宝鸡文理学院第XX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》(附件2),所在培养单位对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。
二、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(尚勤楼308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yjs@163.com。
三、本批次未结题的项目,另行下发验收通知。
附件1:第十八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
附件2:宝鸡文理学院第XX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
研究生院
2026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