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宝文理院研字[2023]23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各培养单位遴选、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2026年6月2日评审,学校拟立项36项第十九批校级(研究生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(详见附件)。
现将拟立项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日—6月8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6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。单位反映情况的,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。
研究生院
2026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