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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撰写2025年学位授予点年度建设报告的通知

2026年04月02日  浏览次数:[]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持续推进学位授予点建设,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,确保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与专项评估的顺利进行,全面总结我校2025年各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成效,现就2025年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撰写工作说明

1.报告撰写范围与要求:我校所有硕士学位授予点,须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撰写年度报告,确保内容贴合硕士培养实际,全面反映年度建设情况。

2.数据统计规范:报告中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(如科研获奖、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项、学术论文发表、专利授权等),统计时间段统一为2025年1月1日—2025年12月31日;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(如师资队伍人数、职称结构、学历结构,教学科研设备数量与总值等),统计时间点统一为2025年12月31日。

3.报告模板与参考依据:各学位授予点须严格按照《学位授予点年度建设报告模板》(见附件)撰写,确保内容框架完整、逻辑清晰。

4.提交时间与方式:各学位授予点于4月1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撰写与审核工作,将PDF版报告(需加盖单位公章,由学位授予点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)发送至学位科邮箱bwlyjsxw@163.com,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“[培养单位名称]-[学位授予点名称]-2025年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”。

5.公示:各学院检查无误后,将报告按照要求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强化组织保障: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年度报告撰写工作,成立以院长或分管院长为组长、学位授予点骨干成员为核心的撰写小组,系统梳理学位授予点年度建设情况,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,科学制定下一步建设计划,确保报告内容真实、数据准确、重点突出。

2.做好跨学院协调:涉及跨学院的硕士学位授予点,须明确牵头单位,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报告撰写工作,相关参与学院应积极配合,及时提供所需数据与材料,确保高效、高质量完成报告撰写任务,避免出现内容遗漏或数据不一致的情况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胡老师

联系电话:3565212

邮箱:bwlyjsxw@163.com

附件:《学位授予点年度建设报告模板》《学位授予点抽评要素》

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院

2026年4月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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